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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组建反盗版联盟

2000-03-23 来源:光明日报 华卫列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南京3月22日电记者从全国版权工作会议上获悉,针对目前我国严重违反著作权法的侵权现象仍大量存在,部分地区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,国家版权局作出在近期内建立全国反盗版联盟的决定,以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。

国家版权局局长于友先说,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,现在成立全国反盗版联盟的条件已基本具备。国家版权局将在今后几个月内,完成全国反盗版联盟的组建工作。届时,将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。

目前,我国严重违反著作权法最为突出的表现在非法复制发行上,如对图书报刊、音像制品、软件产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盗版。少数盗版者甚至打出了自己的盗版“品牌”。盗版泛滥给社会和民族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。特别在影视、电子出版物及软件等领域表现得尤其突出,致使作者的创作无法得到回报,使投资者血本无归,从根本上挫伤了作者创作的积极性。一些民族电子产业人士也因此感叹,“不怕微软,就怕盗版”。

面对这一严峻形势,于友先强调说,建立反盗版联盟,就可以进一步发挥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优势,依法行政。建立反盗版联盟,就是要建立一种打击盗版的新机制。即通过反盗版联盟对盗版的快速发现、取证与举报,使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能对盗版给予及时的打击,并使权利人能够得到赔偿的快速反应机制。

于友先说,建立反盗版联盟的优势在于,一是有著作权法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力,特别是行政处罚权;二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,我们可以依法就侵权的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和责令侵权人赔偿。这是版权管理部门特有的职能。通过为权利人获得赔偿,可以使权利人真正得到实惠,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。三是我们拥有一支有着一定管理经验、素质较高、责任心较强的版权管理队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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